2015年7月31日 星期五

大紀元 - 24小時全球新聞滾動: 飲料火鍋湯底 標示新規今上路

大紀元 - 24小時全球新聞滾動

大紀元, 全球中文綜合網站 - 新聞, 媒體, 中國, 大陸, 台灣, 香港, 澳門, 北美, 國際, 評論, 體育, 娛樂, 財經, 科技, 生活, 健康, 美食, 文化, 文摘, 圖片, 等等。

飲料火鍋湯底 標示新規今上路
http://www.epochtimes.com/b5/15/7/31/n4493501.htm
Jul 31st 2015, 22:35

【大紀元2015年07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 多項食品安全新制度7月31日上路。只要是連鎖飲料店、連鎖超商、連鎖速食業者,現場調製的茶飲料、咖啡,均需標示含糖量及原料產地,咖啡另需標示咖啡因含量。業者未在告示牌、菜單或飲料杯上標示,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罰3~300萬元;另外,有營業登記的火鍋店,湯底也需標示清楚。

食品強制標示新制,包括「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販售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衛生福利部食品組科長李婉貞說,針對連鎖飲料店、速食店、便利超商現場調製飲料的標示,糖的部分要清楚標示含有多少公克的糖,或是添加幾顆方糖,也需要告訴消費者每公克糖有4大卡熱量,每顆方糖則產生20大卡熱量。
果汁部分,果汁含量10%以上才能稱為「果汁」,含量未達10%僅稱「飲料」,如果沒有果汁成分,需要標示「風味飲料」。李婉貞舉蘋果為例,含10%以上果汁才稱為蘋果汁,未達10%僅稱蘋果飲料,沒有果汁成分要標示蘋果風味飲料。標示方式,可在告示牌、菜單上註明,或是標示在每杯飲料上,未照規定標示,可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3~300萬元,標示不實則罰4~400萬元。
另外,針對有營業登記的飲食場所,火鍋部分要標示,其使用湯底的風味食材、風味調味料,在菜單上標示清楚即可,未標示清楚可罰3~300萬元。李婉貞說,已經通知各縣市衛生局開始稽查。◇
責任編輯:陳真

相關文章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https://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here:
https://blogtrottr.com/unsubscribe/L1/QgjSpY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網誌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