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大紀元 - 24小時全球新聞滾動: 攤販吃黑心商品 打卡可退費

大紀元 - 24小時全球新聞滾動

大紀元, 全球中文綜合網站 - 新聞, 媒體, 中國, 大陸, 台灣, 香港, 澳門, 北美, 國際, 評論, 體育, 娛樂, 財經, 科技, 生活, 健康, 美食, 文化, 文摘, 圖片, 等等。

攤販吃黑心商品 打卡可退費
http://www.epochtimes.com/b5/14/10/29/n4283329.htm%E6%94%A4%E8%B2%A9%E5%90%83%E9%BB%91%E5%BF%83%E5%95%86%E5%93%81--%E6%89%93%E5%8D%A1%E5%8F%AF%E9%80%80%E8%B2%BB.html
Oct 29th 2014, 13:43

【大紀元10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9日電)食安風暴一波接一波,在攤販消費沒有發票,消費者難以舉證退費,不過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今天表示,若吃飯時有拍照打卡,也可當作消費證明,爭取退費。

頂新黑心油品連環爆,台北市衛生局昨天公布圓山飯店、出一張嘴、白甘蔗等知名餐廳紛紛中招,消費者即日起可持發票、簽單等消費證明前往店家退費。
但台北市最新中招的122家店中,僅30家有營業登記,會在民眾消費時開立發票、收據、消費明細等證明;還有92家沒有營登的流動攤販、夜市攤商,民眾消費時沒有任何憑證,若黑心食品吃下肚,無法舉證,也就面臨難以退費的窘境。
陳信誠說,因退費是法律爭議,消費者必須舉證有消費行為、受到損害,沒有發票等證明,的確會面臨上述退費或求償的困難。
不過陳信誠也提供一個小撇步,現代人吃美食愛拍照,在臉書打卡分享,如果照片或打卡紀錄能夠證明時間、地點和消費品項,就可以作為消費行為確實存在的證據,據此要求退費。
陳信誠說,吃飯拍照跟打卡算是一種物證,若在有營業登記的店家吃到問題商品,找不到發票等憑證,也可據此要求退費。若店家不認帳,消費者可持照片和打卡紀錄向消保官申訴。







分享到 Facebook









本文網址: http://epochtimes.com/b5/14/10/29/n4283329.htm攤販吃黑心商品--打卡可退費.html  美東時間: 2014-10-29 00:43:51 AM 【萬年曆】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https://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here:
https://blogtrottr.com/unsubscribe/L1/QgjSpY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網誌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