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 星期四

大紀元 - 24小時全球新聞滾動: 投書:強烈控告遼寧阜新兩級法官枉法裁判

大紀元 - 24小時全球新聞滾動

大紀元, 全球中文綜合網站 - 新聞, 媒體, 中國, 大陸, 台灣, 香港, 澳門, 北美, 國際, 評論, 體育, 娛樂, 財經, 科技, 生活, 健康, 美食, 文化, 文摘, 圖片, 等等。

投書:強烈控告遼寧阜新兩級法官枉法裁判
http://www.epochtimes.com/b5/14/5/29/n4166634.htm%E6%8A%95%E6%9B%B8-%E5%BC%B7%E7%83%88%E6%8E%A7%E5%91%8A%E9%81%BC%E5%AF%A7%E9%98%9C%E6%96%B0%E5%85%A9%E7%B4%9A%E6%B3%95%E5%AE%98%E6%9E%89%E6%B3%95%E8%A3%81%E5%88%A4.html
May 30th 2014, 01:22

【大紀元2014年05月30日訊】遼寧省阜新市中級法院推出史上全球最具創意版枉法裁判的新模式:1、不知道怎樣正確認定被告身份。2、不知道原告訴訟內容是甚麼。3、不知道要審理的是甚麼案件。4、不知道怎樣正確認定證據和事實。5、不知道……

強烈控告遼寧省阜新市兩級法官枉法裁判胡東昇控告遼寧阜新中級法院審判員張行慧和阜新海州區法院黃寶春,在我向被告周德廣等5人由於5.12案造成財產損失的索賠一案審理中,事實證明此二人存在枉法裁判,腐敗判案或精神不正常判案;要求上級監督機關立案調查;對主審法官進行精神醫療鑑定;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控告事實、證據和理由:
胡東昇應陳通和田金榮邀請,於2011年5月到內蒙海拉爾投資,承包建築工程。被二人欺詐、強佔我巨額資金及公司權益。多次催其返還……2012年5月12日,二人指使周德廣糾集尹廣林、王忠學、王玉、張玉春共5人到我的天盛電子商行內砸店,打傷兩人,並毀壞店內大量物品;導致兩原告受傷住院治療,商店被迫停業直至倒閉至今;還導致2012年5月9日與他人簽訂的工程合同無法履行,不僅使原告支付的質保金及轉包費直接損失,工程利潤也全部損失;另外2013至2014年承包工程事宜也被迫停止。
證據有:1、現場錄音錄像;2、被毀實物照片及清單;3、公安案卷;4、醫院病例及收據;5、工程合同和質保金、轉包費收條;6、小孩出生證明和保姆收款收條;7、商店網點及庫房租賃合同和租金收條;8、商店工商執照副本(兩套)和胡俊蘭的證明及商店銷售明細與營業利潤減損計算清單;9、(2012)海民一初字第1105號民事判決書和(2013)阜民一終字第380號民事判決書。
一審沒有公正審理:①被告周德廣是阜新市新邱區環保局公務員;這一事實已有調取公安案卷確認證實;黃仍枉法裁判為「無職業」。②原告索賠款項一目瞭然,法院理應根據原告訴訟請求合理選擇案由一併審理;然而一審假借定義「生命權」案由,故意使我的財產索賠遭到損失,本案不僅侵害了健康權,還侵害了財產權,經營權。③對涉案物品有2013年1月6日公安的認定筆錄和《不予立案通知書》及錄像與被毀實物相互印證,一審仍枉法裁判只毀壞一把雨傘;④打傷兩人住院,商店停業,事實清楚【有⑴⑶⑷⑹四組證據證明】,一審說:不能證明停業。這一說法證明腐敗裁判。⑤打傷住院無法履行施工合同,造成損失,事實清楚【有⑴⑶⑷⑸四組證據證明】一審卻枉法定義案由,說與本案無關;目的是故意使原告財產損失不能得到賠償。⑥對原告提供的充分證據,枉法駁回;對公安機關提供的證據斷章取義、歪曲事實,採用雙重標準認定證據;⑦對被告方的狡辯,即不是事實也沒有證據證明,卻給予支持。是民事枉法裁判。
具體理由如下:
1、一審判決書第1頁第6行:被告周德廣無職業。是枉法裁判。該被告是新邱區環保局公務員。這一事實,已有調取的公安案卷核實確認。
2、一審判決書第1頁第18行:「健康權糾紛一案」及第5頁第3行:「本院認為,侵害健康權。」本案不僅侵害了原告健康權,還侵害了財產和經營權,本應依法合理確定案由,一併審理賠償。一審借定義案由,徇私枉法,處心積慮地使控告人喪失巨額經濟損失的索賠。









請關注大紀元的廣告商家,向朋友推薦大紀元,感謝您的支持!
本文網址: http://epochtimes.com/b5/14/5/29/n4166634.htm投書-強烈控告遼寧阜新兩級法官枉法裁判.html  美東時間: 2014-05-29 12:22:51 PM 【萬年曆】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https://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here:
https://blogtrottr.com/unsubscribe/L1/QgjSpY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網誌存檔